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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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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我市召开2024年文物安全工作会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总结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安排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传达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解读《都江堰市2024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通报全市文物安全情况,安排2024年文物安全工作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要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成都市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确保2024年文物安全形势稳定,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要肩负“文化使命”,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要坚持“保护第一”,全面抓好文物安全工作守护好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要严密制度,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使用管理。

会上,四川省文物专家、副研究员王正明就加强文物保护内容作专题培训。市政府与市民宗局、市青—都局、青城山镇等代表单位现场签订2024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将文物安全放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先位置,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有力确保了文物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保单位8处、市级文保单位4处、县级文保单位县级5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41处。文物类型包含了古建筑、遗址遗迹、石窟石刻、古墓葬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呈现出数量大、分布广、种类多、保护难等特点。

按照国务院、四川省和成都市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安排部署,我市已于今年2月27日启动“四普”工作。本次普查范围是全市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方式组织实施,将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并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旨在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 (本报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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