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经科信局、市燃气专班会同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住建局、幸福街道、灌口街道、燃气企业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幸福街道、灌口街道14家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安全开展集中整治,对拒不整改的用户采取暂停供气措施,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检查组先后来到幸福街道岷江路社区、解放社区,灌口街道玉带桥社区、蒲阳路社区,发现多家餐饮企业用气场所存在燃气热水器安装不规范、烟道使用铝制波纹管、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切断阀、报警器及控制系统未定期校准、报警器安装不规范、使用双火源、软管破损、软管使用年限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液化气钢瓶使用不规范等42处燃气使用安全隐患问题,至今未落实整改。按照我市《关于对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实施停气并依法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供气企业现场对8家逾期不整改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采取了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将12只液化气钢瓶转移至安全地点。待用户完成整改后,将及时恢复供气。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省、成都市及都江堰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集中开展新一轮对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本报记者 王银平 宋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