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亚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会议,集体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全市政府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具体内容。
会议强调,我市是成都平原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重要连接区域,是成都市乃至全省民族工作重点县市,民族资源富集、工作任务繁重。前期,我市成功创建为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奎光塔街道奎光塔社区和龙潭湾社区、银杏街道朝阳社区、灌口街道南桥社区等社区相继被评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成绩值得肯定。
会议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牢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要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镇街、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岗位、进家庭、进服务行业等活动,推动全市各族群众团结互助、交流交融,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讨论审议了《都江堰市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招商引智引荐人产业政策的请示》。
会议强调,制定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招商引智引荐人政策,是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产业建圈强链、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全市政府系统要聚焦产业发展定位和重点产业链,围绕扩大有效投资、转变发展方式,招引更多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要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投资便利化,整治制约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吸引客商投资兴业;要全力以赴招商引资,开展全员招商、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全周期服务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争取更多实实在在的经济贡献;相关单位要同步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和政策指南,加强政策对外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有机衔接、高效执行、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宋正刚 王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