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都江堰市燃气专班接群众举报,称青城山镇五桂社区一农村群宴现场使用外地液化气钢瓶,存在安全隐患。接举报后,市燃气专班组织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城山镇政府前往现场进行核实处置。
经现场核查,该群宴现场共有50kg液化气钢瓶9只,其中4只无二维码标识。为消除安全隐患,市燃气专班立即将9只液化气钢瓶转移至安全地点,青城山镇派出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液化石油气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由属地液化气企业采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经过批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含电动)等专用车辆、专用人员将瓶装液化气配送至用户,同时不得使用无二维码钢瓶。
下一步,市经科信局将会同应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配送服务人员、配送服务车辆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液化石油气配送、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市经科信局要求我市农村群宴行业管理部门,属地镇(街)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农村群宴管理和液化石油气等燃料使用监管,对使用不符合要求液化石油气等燃料的农村群宴,一律不予审批。
(本报记者 王银平 宋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