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成都市专门出台了《成都市全面深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即成都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标志着成都市持续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而据每经智库最新测评报告,2019年都江堰市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指标在成都市远郊区(市)县综合排位第二名。市财政局按照成都市及我市工作部署,坚持以改革促创新,以作风促廉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扎实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近日,记者来到市财政局,了解我市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相关举措。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坚持推进电子平台采购建设,通过实施电子化招标,实现网上免费报名、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网上自动退还保证金、网上推送采购公告信息等。目前,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项目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在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方面,我市进一步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鼓励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诚信情况,不收或少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中标(成交)金额的3%。同时,加大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行10%顶格优惠。
市财政局与金融机构协作,着力推进“蓉采贷”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融资。凭政府采购合同,无抵押和担保,利率低、审批快,轻松实现贷款。域内10家银行已开展“蓉采贷”业务。
市财政局督促采购人进一步强化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实现4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均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除法定暂停情形外,要求采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市财政局督促采购人加强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供应商信用情况,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即支付不低于20%的预付款。
在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效率方面,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原则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市公交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咨询电话:028—89742696、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9747932。
(本报记者 宋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