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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面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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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28日,市委政法委在市委5号会议室召开全面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工作会,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派出所分管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都江堰市委办公室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全面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向各乡镇(街道)下达了《都江堰市全面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对《都江堰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并就今年全面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主要从“平安智慧小区”建什么、怎么建、如何管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建什么”,“平安智慧小区”主要建设“一个应用平台(“平安智慧小区”综合运用平台)和四类安防设施”(即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道闸车牌抓拍系统、周界防护电子围栏);二是“怎么建”,要区分封闭式小区和开放式小区,不同类型住宅小区的需求和建设项目不同,要因地制宜并考虑现有安防设备利旧来具体实施;三是“如何管”,“平安智慧小区”要对小区5类人员(实有人员、服务人员、从业人员、访客人员、关怀及关注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从而实现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服务管理。

会议要求,全市要以《都江堰市全面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开展“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按照“试点引路、分类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运用“一个应用平台、一套建设标准、3种建设模式”来全面推进我市“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倒排时间节点,确保今年年底前圆满完成全市100个“平安智慧小区”建设任务,为我市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助推“两个率先”落地落实,全力建设都江堰国际生态旅游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本报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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