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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痴女儿”遗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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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痴女儿遗帕惹相思”,提到一对情人,一个是贾芸,一个是小红。这贾芸乃是贾府本家的爷们,宝玉的侄辈,“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伶俐乖觉,比宝玉年长四、五岁,却甘愿认作宝玉的儿子。贾芸向母舅赊账遭冷遇,倒是泼皮醉金刚倪二轻财尚义,借钱给他。贾芸置办了端阳节礼,孝敬奉承凤姐,果然谋得进园种树的差事。

许多人读到这里误以为贾芸单单只是一个阿谀奉承之人,却忘了他是一个寒门小户的孩子,早年丧父又没有家业根基,他怎能不为稻粱谋?况且他谋得差使后,也是事必躬亲不敢有点滴懈怠!在早年刘兰芳的评书中贾芸最后为人正派,和小红搭救过宝玉。这也应了那句“不刮春风,何下秋雨”的因果报应。而且贾芸出身贫苦,他痛恨像他舅舅卜世人(不是人)那种人。他的朋友是醉金刚(最金刚)倪二那样的豪杰之士,虽然出身低微,但为人正直。

小红是宝玉屋里的丫头,她是荣府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重了“宝玉”“黛玉”的“玉”,因此改名为“小红”。进入大观园之初,把她分配到了怡红院,她和林黛玉只一个字不同,从中也可以看出曹雪芹对她的着墨用意所在。那次给宝玉倒茶,就是小红精心谋划安排的。她见袭人去宝钗那里打结子,晴雯在潇湘馆,麝月又在家中养病,便称自己丢了手帕要找,让秋纹、碧痕去打水给宝玉洗澡,让小丫头老婆子们去玩,给自己创造了一次接近白马王子的机会。因宝玉的手下皆是品貌出众的姑娘,小红最终也没有从怡红院里争到个位置,正在困扰之际,遇到了攀附宝玉的贾芸,贾芸有情,小红有意,于是有了痴女儿遗帕惹相思。之后在滴翠亭,由坠儿送还了贾芸恰巧拾到的手帕(实际换成贾芸自己的手帕)。小红第一反应就是“可不是我那块,拿来给我吧”,性格特征非常鲜明。非但如此,小红还一层一层“爬上高枝”,从一个粗使丫鬟破格提拔到凤姐身边当贴身秘书——专门照顾巧姐。家族败落后,凤姐托哥哥王仁(妄人)养育女儿巧姐。王仁为独吞抚养费,将巧姐卖与烟花柳巷,并将小红也卖给人贩子。倪二赎出她后,和贾芸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那个男权社会,女子和奴婢是不可能有自由的,他们都是封建家族创造和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元春被送到宫里做了皇妃,死于非命;探春远嫁南疆,苦不堪言,宝黛二人烦恼“金玉之说”,贾迎春被孙绍祖蹂躏致死,儿女婚姻成了这些大家族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小姐如此,奴婢丫鬟就更不消说了。司琪潘玉安阴阳两隔,智能与秦钟无果,晴雯难逃厄运,红楼女子对婚姻自由的追求其实就是“蚍蜉憾大树”,难以逃脱悲惨的命运。因此小红追求自由恋爱,能够明智地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能够觅得佳偶,真称得上巾帼大英雄!

相比之下,同为丫鬟的彩霞就有点遇人不淑了:贾环一肚子坏水,见宝玉与彩霞厮闹,心里越发嫉妒,就用一盏油汪汪的蜡灯烫宝玉。“玫瑰露”事件中,听说宝玉全部揽下责任,又骂彩霞是“两面三刀”的东西,“你不和宝玉好,他如何肯替你应?”疑心重重,爱上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受活罪。我们是不是该为小红的独具慧眼点赞呢?(申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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