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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动配合开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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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都江堰市目前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包括:都江堰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024 年 1 月 1 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正式登记阶段,需要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自身经营情况。截至目前,尚有部分企业未进行普查登记。请尚未登记的企业,包括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个企业的,务必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登记,以下三种登记方式任选其一:

一、自行前往登记点完成现场登记。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普查登记点位信息,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公章、2023 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科目余额表(2023 年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指标)、2023 年 12 月 31 日当日人员花名册等资料,自行前往点位完成登记。

二、通过邮箱自主报送完成登记。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普查表,查询邮箱地址,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普查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区县邮箱。邮箱地址:djystjj@126.com。

三、预约普查员上门完成登记。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联系电话、经营地或注册地地址及预约时间等相关信息,普查员将尽快与您单位联系,根据预约时间上门登记。

逾期未登记的,可能因经营异常作为有关部门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象,对企业征信造成不良影响。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拒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警告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信息将上网公示;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普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普查数据不用于除普查以外的任何用途。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普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向都江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028-87137786)。

请扫码查询点位信息和咨询电话

填报预约信息、下载普查表

都江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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