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8日,市委书记蒋蔚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84次(扩大)会议,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关于地方机构改革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改革实施,为专业精准构建“五大新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审议市委编办《关于提请审议〈都江堰市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省、成都市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对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精心细化落实。把握好机构改革和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成都市委的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紧扣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认真做好方案报审报批、“三定”规定制定修改等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防止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大全过程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照改革要求和时限落实到位。要严谨扎实做好机构改革舆情引导,广泛凝聚改革共识,坚决防范改革风险和负面炒作,为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邓洁 赵兴亮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