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日至12月7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了持续地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市民法治意识,提高其依法维权能力,12月8日,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幸福街道在东能财富广场联合主办了一场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宣传活动。
《从小要学法》《家庭教育我和你》《祖国法律和我》……活动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与幼儿手鼓舞、朗诵、小合唱、情景剧等融合在一起,寓教于乐,提高公众的未成年保护责任意识、家庭教育意识以及培养监护人“依法带娃”意识。整场演出气氛热烈,精彩纷呈,不仅生动展现了我市法治工作者忠诚担当、践行使命的良好形象,还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大家在欢声笑语中领悟了法治精神,提升了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几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中,主办方还穿插设置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环节,吸引了台下观众争相抢答,气氛热烈,进一步推动法治精神落地生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郑楠表示,开展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是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希望让更多市民了解到法律的重要性,用法律捍卫属于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努力营造群众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法治都江堰建设提供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本报记者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