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四川省委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发展“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的路径举措,11月29日,成都市检察机关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座谈会在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成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利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军,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勤,我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出席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控申工作院领导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前,与会人员先后到壹街社区、岷江路社区“检察履职+微网实格”工作联系示范点调研,了解我市深化“堰水情”群众工作法,察看党建引领市域治理法治化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金牛区、武侯区、双流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6个基层检察院围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交流发言。
会议肯定了成都市各基层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的成绩和做法,并指出,成都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矛盾纠纷源头排查预防理念和多元共治理念,将进一步为社会治理提供新样本。一定要从小切口入手做好大文章,不断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要聚焦矛盾纠纷各部位、各环节,提高预防和化解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检察官的特殊身份和作用,打造出群众心中的一杆“公平秤”。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刻把握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抓手,是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和重复信访治理的有效方法。要把握功能定位,确保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活动扎实、有序、稳步推进。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坚持“矛盾不上交”,综合施策打好化解组合拳;坚持多元共治,同频共振打造治理“共同体”。要把握工作导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形成一体推进的整体效应。不但要准确把握“系统部署、统一推进”思路和“盘活存量、过紧日子”要求,还要准确把握“检察履职、助力基层”出发点。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的“枫桥式”工作法,打造具有成都特色的“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为推动平安成都、法治成都建设,助力成都超大城市善治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黄代凤 周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