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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

就相关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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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亚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请示》《都江堰市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都市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各项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要求,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预算执行力。同时,要持续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都江堰市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都市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送审稿)》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全市政府系统要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大局意识,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各有关单位、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清醒的头脑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绝不是“一阵风”,督查问题整改更不会“一笔带过”。

会议要求,针对现有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对标对表,紧盯整改时序进度,以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全力提升督查问题整改质效,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敢于动真碰硬,重“彻底”、重“长远”,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针对督查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下好“先手棋”,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多层次、多形式执法行动,加大夜查突查、零点行动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必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形成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会议强调,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景更美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都江堰。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宋正刚 王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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