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5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晓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凌、韩冰、杨永奎、张显虎、李智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裕山,市政协副主席高尚,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相关部门(单位)、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或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都江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审议稿)》。
会议指出,要不断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措施,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整改成效。要坚持“谁出具审计结论、谁负责督促整改”总体要求和“全面检查、重点跟踪、严格审核、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进一步加大整改督促力度,盯住问题不放,严防“破窗效应”,务求问题整改划句号。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要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做到无一遗漏、无一例外,突出重大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促进市委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针对近期工作,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扎实推进“家、站”建设运行,着力把“家、站”建好、管好、用好;要加强人大代表的教育监管,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本报记者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