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都江堰公安交警联合爱心企业开展“免费送头盔”活动,引导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从自身做起,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有效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在佩戴安全头盔的时候,一定要把头盔上面的安全带系好系牢,以免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松动,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近日,在都江堰公安交警勤务四中队交通安全劝导站,民警正对未佩戴以及未正确使用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劝导。
随后,民警邀请驾驶员一起观看了道路安全警示片,结合身边事故案例讲解不戴安全头盔和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并现场向驾驶员赠送了安全头盔,教育群众要自觉守法,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安全头盔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保护头部、缓解冲撞受伤非常重要的保护工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这样才能有效保护驾乘人员的头部,减少意外伤害。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 1.5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助于减小伤亡率,也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勤务四中队副中队长郑建洪告诉记者,执勤执法过程发现,部分驾乘人员会佩戴建筑工地上用的安全帽代替安全头盔。这类安全帽主要作用是缓冲高空坠物对头部的冲击,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需要正面、侧面和头顶全方位的防护。相比之下,安全帽所能承受的撞击面及其缓冲力比头盔要小得多,佩戴安全帽不能代替安全头盔的保护作用。
“戴头盔是应该的,安全第一。”市民张宇则表示,自己经常在外面骑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非常重要的,回去以后也会给身边的朋友宣传,要注意佩戴头盔,保护自己的安全,也保护别人的安全。
文明出行,保护生命,从“头”开始。都江堰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戴好安全头盔,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在选择安全头盔时,应当选择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强和耐穿透性能强的头盔,这样才能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 (本报记者 贾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