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3日至24日,市经科信局牵头,联合市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和第三方安全专家、相关燃气供应企业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输气管网管线、天然气储配站、加气站、液化气配送点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今冬明春供气保障工作,以及部分住宅小区、集贸市场、餐饮、医院等用户端燃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彭-都第二输气管道、驾青路牟家滩主干和穿跨越管线、聚源储配站、沙西线加气站、中兴液化气配送点等点位,对燃气管道风险管控、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场站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供气保障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进行了检查。针对燃气管道标识标牌、消防器材、反恐怖设施配备不全的问题隐患,检查组现场督促相关燃气企业落实整改。
在中铁瑞景誉都小区、高桥市场、第二人民医院食堂、二环路临江缘、上善熙遇见老火锅、朝天门火锅、玉堂小苑时光等燃气使用单位,检查组对燃气用户端的燃气设施、消防设施等电气设施设备进行详尽检查,发现部分餐饮用户存在燃气管道上悬挂、缠绕物品,密闭空间使用燃气,用气完毕后未关闭燃气阀门,软管超长使用,燃气用具未带熄火自动保护装置,钢瓶间和燃气使用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设施设备未使用防爆型等隐患和问题。检查组现场发出限期整改书2份,要求相关用气单位按要求整改。
检查组要求燃气供应企业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同时要结合今冬明春用气特点,认真排查整治餐饮、大型综合体、旅游景点、第三方施工现场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对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书面告知用户并督促整改,用户拒绝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在隐患消除后及时恢复供气。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督促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本报记者 王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