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市选举委员会决定2021年11月16日为我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保证投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2021年11月16日,全市选民按所在选区确定的投票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举。
二、本市所辖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商场、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等要做好统筹安排,保证选民按时参加选举。
三、各选区要在选举日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投票场所,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四、加强选举工作安全保卫,依法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
五、各选区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选举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