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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入选全国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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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7月,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我市正式成为全国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试点地区。作为全国600余个试点县(市、区、旗)之一,我市牢牢把握共青团改革的正确方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方案,并于8月13日召开专题会,面向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征求意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罗凌出席专题会。

专题会通报了改革试点工作背景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解读了《都江堰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与会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相关负责人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认清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强化协同,携手并进,推动改革工作落地实施;明确责任,深抓落实,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28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国试点县(市、区、旗)级团组织通过改革创新团干部选用、团组织设置和运行、团员教育管理、领导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好肩负起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获批成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后,团市委认真研究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并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将从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入手,结合都江堰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探索一条适合全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新路径,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取得实效,为实现“两个率先”贡献青年力量。据悉,本次改革试点工作周期短任务重,各单位将在年底之前形成初步改革成果,市委将对各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考核,确保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全国试点工作验收。 (本报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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