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1年4月8日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潜为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麒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潜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奎光塔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二)
2021年4月8日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韩志勇为都江堰市民政局局长;
苟绍波为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青禾为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智都江堰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廖仁鹃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邹文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三)
2021年4月8日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唐晓丽为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邬伟文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金蓉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