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6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亚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共计9章68条,由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实施。该法实施至今进行过一次修订和一次修改,分别是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62条作出修改。
会议强调,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也是社会平等主体。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市政府系统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把持续优化残疾人服务保障作为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面落实残疾人帮扶政策,悉心做好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生活等服务工作,着力构建更加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让残疾人群体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本报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