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成都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聪,副主任殷波、杨锋、王晋、廖涛参加学习。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在学习会上详细讲解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背景和发展情况,重点阐述了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以及相对应的防治措施。并结合我市近年来“环保史”的经典案例,向与会人员报告了我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具体措施和突出成效。
王聪强调,《土壤污染防治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大意义和内容。防治土壤污染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各项内容,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意义、主要途径、基本内容等的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土壤污染防治思想共识,营造共同保卫净土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履职尽责,依法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机关,要带头参与法律施行,深入调研,找准《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和短板,督促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各市级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建立长效常态化管控机制;督促镇街更好发挥属地主体地位作用,做好日常的预防和监管工作;督促全市完善政府主导、单位分工负责、群众参与的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市人大代表要主动参与,认真收集土壤污染防治的社情民意,协调、督促、监督相关问题的解决,切实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本报记者 洪伟 通讯员 王瑞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