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4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涉嫌滥用职权罪、文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此次庭审运用互联网技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及辩护人远程视频,“云”连线完成这次庭审,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并通过微博直播方式,在线同步对庭审进行直播。
2018年9月底,青城山镇永兴社区金马河段河道内出现搭建用于盗采砂石的下河码道,时任市水务局金马河管理站站长张某(另案处理)在联系我市某公司进行码道拆除工作无果后,逾越职权违规决定由金马河管理站工作人员王某组织机具、人员对该处下河码道进行拆除。被告人王某在明知自己无权拆除下河码道的情况下,为谋取不法利益,安排被告人文某组织机具及人员实施拆除码道行为,并利用拆除码道之机非法采挖河道砂石对外销售。经测绘鉴定,王某、文某组织实施盗挖河道砂石共计7485.47立方米,涉案砂石价值人民币50.9万元,造成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法庭对2名被告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据悉,近年来,我市法院在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注重司法公开和法制宣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愿;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发布环境保护司法重要新闻和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法律部法规,提高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 乐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