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委员会专项检查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涛,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委员会委员代表,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投促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着力解决群众关于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粮油等民生消费品价格、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并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载体,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联合卫健、住建、发改、商务投促等部门进一步创新宣传模式,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及消法知识“云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打通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全市以“创建放心舒适消费城市”为抓手,以全力打造成都旅游消费中心作为总目标,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效改善消费环境,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作了消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参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能作了补充汇报。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委员就消费维权意识、诚信体系建设、消费者隐私保护、网络消费环境、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快完善消费者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会应有的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消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维权意识;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消法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投诉案件受理的办结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受理投诉处理曝光工作机制,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