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聪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波、杨锋、王晋参加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补选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决定、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都江堰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定于4月30日至5月16日在聚源镇、天马镇、玉堂街道相关出缺选区依法补选3名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月6日公布选民名单,5月8日公布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5月10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日确定为5月15日。
王聪强调,做好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补选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相关镇街及社区要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筹备,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工作,依法做好选民核对登记工作,扎实抓好提名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着力强化投票选举工作,认真做好选举风险点的排查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补选工作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本报记者 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