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1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暨培训会,16名特约监察员正式“上岗”,开启履职“篇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郭兰涛,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都江堰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并向16名新聘任的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罗佳、张星昊2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特约监察员们一致表示,接过聘书正式成为都江堰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不仅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更是一项使命,将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职尽责,履行光荣职责;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特邀监察员队伍增光添彩。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特约监察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扛起特约监察员的光荣使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服务保障,为特约监察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要珍惜荣誉、忠于职守,扛起责任、不负重托,努力实现新时代都江堰市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随后,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杨瀚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特约监察员工作,从市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情况以及特约监察员的职责、权利及义务等方面内容做了培训。
据悉,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于今年5月下旬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自荐报名、民主推荐、遴选考察等程序,最终确定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人选。此次选聘范围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工作者,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保证了特约监察员来源广泛,具有代表性。聘期至2023年2月。 (本报记者 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