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成都市、都江堰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相关规定,经我市见义勇为行为审核认定小组会议审核认定,徐界、高江的行为事迹,符合见义勇为行为认定条件,拟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再报请市政府审定。
现将其事迹公示如下,干部群众如有异议或有相关情况需说明的,请于15日内以真实姓名向中共都江堰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蔡瑜 电话:18781964121
中共都江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2018年度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一、徐界,男,33岁,自由职业,温江县人
2018年8月25日13:00左右,温江游客董万辉(女)在石羊镇马祖社区范家桥绿道河边因拍照时不慎失足落水,其丈夫数次营救未果。由于水流湍急且事发突然,董万辉瞬间被冲走数百米远,情况十分危急。徐界发现情况后,不顾个人安危,迅速跳入河中施救,经过多次尝试,最终在距董万辉落水点近五百米远的下游将人救起。在确认董万辉无生命危险之后,徐界悄然离开。
二、高江,男,40岁,秦堰出租车公司司机,柳街镇人
2018年3月26日下午18:00左右,的哥高江在河边散步时,突然听到有人呼救,“你们快看,河里面好像有一个人?”匆忙赶到现场时发现81岁老人夏代蓉被河水冲走,高江没有顾及冰冷湍急的江水,毅然跳入水中救人。施救时高江左脚被河底的尖石撞伤都没有发现,直到岸边赶来的热心市民全力将老人扶上岸才发现自己的脚已无法抬起,经诊断为骨折,不得不在家休养3月有余。在被问到是否后悔时,的哥高江只有一句:“遇到了还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