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大棚房”问题的部署,对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市委书记卢胜,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维楷,副市长陈丽娜,市政协副主席周俊,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国、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后,我市立即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立即再次清理普查全市“大棚房”存在问题,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分析现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研究以及分类实施整改,加快推进全市“大棚房”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又讯 3月2日,市委书记卢胜率队到大观镇、青城山镇、永丰街道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责任落实、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推进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维楷,副市长陈丽娜,市政协副主席周俊,以及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调研督导。
调研督导组深入实地,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和点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大棚房”重点问题各点位清理整改情况,同时向业主宣传上级精神和政策规定,各业主均表示支持此次“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
调研督导组强调,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是一项政治任务,要严肃清理清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的违法建设和非农建设,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等问题发生,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现象。各相关单位务必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清理整治标准,锁定目标任务,分类整治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依法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
(本报记者 王凯 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