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维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市旅游局《关于提请审议<都江堰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以下简称《规划(送审稿)》)。
据了解,我市被列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后,启动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和成都市要求,结合都江堰市实际情况开始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经过10余次征求意见,5次修改,以及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评审和完善,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规划(送审稿)》分为基础背景研判、战略定位与指导思想、空间布局与全域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五大部分。规划范围覆盖全市行政管辖区域,规划期限为18年,从2017年起至2035年止,分为三个阶段:2017至2021年为近期,是全域旅游格局构建和提升阶段;2022至2028年为中期,是全域旅游目的地基本形成阶段;2029至2035年为远期,是全域旅游目的地品质优化阶段。到2035年力争实现旅游业全面发展,实现旅游总收入达到1320亿元,旅游接待人次达到6200万。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创建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省和成都市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阶段安排,抓紧制定详实、具体的任务清单和行动计划,分阶段、分批次推动《都江堰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本报记者 王凯)